馬家龍1 查軍民1 洪全國2
(1江蘇中江種業股份有限公司 210036; 2鹽城市第二種子公司 224002)
種子是一種有生命力的特殊商品,種子標簽是種子使用者選購種子的重要依據,是種子企業信譽的重要載體。加強種子標簽的管理、規范標簽標注和使用行為,也是種子管理部門防患種子質量事故,保護種子生產者、經營者、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的重要手段。《農作物種子標簽通則》(GB 20464-2006,下稱《標簽通則》)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國家標準化技術管理委員會于2006年7月12日發布,2006年11月1日實施,本標準的全部技術內容為強制性。《標簽通則》實施已近兩年,現就實施過程中一些常見問題舉例并與大家共同探討。
一、《標簽通則》的實施現狀。
目前在實施過程中因部分種子企業在思想上不重視或為了夸大品種宣傳等原因經常被種子執法部門或工商局查處,給企業帶回不必要的經濟損失。《標簽通則》對農作物種子標簽的標注內容、制作要求和使用監督等原則性規定做出進一步的規范、指導和示例,為企業規范標簽提供了依據。
二、種子標簽的定義。
種子標簽:標注內容的文字說明及特定圖案。(注1、文字說明是指對標注內容的具體描述,特定圖案是指警示標志、認證標志等。 注2、對于應當包裝銷售的農作物種子,標簽為固定在種子包裝物表面及內外的文字說明及特定圖案;對于可以不經包裝銷售的農作物種子,標簽為在經營時所提供印刷品的文字說明及特定圖案。)
三、 種子標簽標注的內容。
標簽標注的形式是多樣的,但以下內容必須直接印制在包裝物的表面或者制作成印刷品固定在包裝物的外面:(1)作物種類與種子類別;(2)品種名稱;(3)生產商或進口商或分裝單位名稱與地址;(4)質量指標;(5)凈含量;(6)生產年月;(7)農作物種子經營許可證編號;(8)警示標志;(9)標明“轉基因”或“轉基因種子”。其它如“產地、農作物種子生產許可證編號、品種審定編號、檢疫證明編號和品種說明等”不作要求,可標在包裝物表面,也可以制作成標簽放在包裝物內。近兩年大多數企業小包裝種子從節約成本等角度考慮將所有標注內容全部標在包裝物表面,便購買者了解和選購。
四、 種子標簽常見的不規范標注如下:
1、凈含量。
定義:除去包裝物后的內裝物的實際質量或數量。
例:(1)“凈含量:1.5公斤”;(2)“凈含量:1500克”;(3)“凈含量:1.5千克±10克”;(4)“凈含量 >1.5kg” ;(5)“凈重 ≮ 1.5kg” ;(6)“凈重: 1.5KG”;(7)“Net weight:1500g”,以上標注均為不規范標注。
正確的標注是:“凈含量:1.5千克”。使用法定計量單位時,凈含量少于1000g的,以g(克)表示,大于或等于1000g的,以“kg(千克)”表示。如例(1)也是常見的不規范標注,“公斤”不是國家法定計量單位。
2、質量指標。
質量指標也稱質量特征,由標注項目(如發芽率、純度、凈度等指標)和標注值組成。
例:質量指標(雜交玉米種):
品種純度 |
凈 度 |
發芽率 |
水 份 |
96% |
99.0% |
84.0% |
13% |
以上標簽標注為不規范標注,正確的標注如下:
作物種類與種子類別:玉米雜交種
質量指標:執行標準GB4404.1-2008
純 度 |
凈 度 |
發芽率 |
水 分 |
≥96.0% |
≥99.0% |
≥85% |
≤13.0% |
3、品種說明。
對于主要農作物種子的品種說明應與審定公告一致,對于非主要農作物種子,品種說明應有試驗驗證的依據。有些企業為了達到擴大影響和提高銷量的目的,在品種說明中標注:“……高產多抗,一般畝產600千克,高產達750千克以上。” 以上標注非常不規范,易給農民造成誤導,也給執法部門處罰提供了依據。
4、生產年月。
生產年月標注在《標簽通則》有明確的要求,基本格式:YYYY-MM。如種子于2008年6月收獲的,應標注為:“生產年月:2008-06” 。近兩年部分企業常用的不規范標注有:“生產日期:2008-06”或“生產年月:2008年6月”。
5、 一些企業為規避責任,在包裝袋背面的“購種說明”(或為“注意事項”)中標注:
(1)“從購種之日起15天內請試芽,若出現芽率不夠,可攜帶包裝袋及所購種子的收據到所購處協調解決,過期視為合格產品,不承擔任何經濟損失。”
(2)“無購銷票據、原種子包裝袋、防偽標簽和內標簽保存不全或不符的,不負賠償責任,由用戶自己承擔。”
(3)“因種子本身具有復雜之遺傳因子,且氣候栽培管理條件對于栽培之結果影響甚大,故播種后結果恕不負種子價以上之責任。”
(4)“本品種出售之后,恕不退換(恕不負任何責任)。”
(5)本品種種子繁育嚴格選擇在沒有自生稻的非直播田塊,若大田種植因自生稻引起的純度的,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6)本包裝種子加工及銷售前已按國家規程檢驗合格發芽率達標,但由于直播稻(尤其是旱直播)田間出苗影響因素多,故因直播造成田間出苗問題的,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以上六種標注均為不規范標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為無效標注,也不作為企業免責條款。
6、其它不規范標注:
(1) 根據種子發芽率的高低或品種的商品性等分別標注精品包裝和普通包裝。
(2) 由中國種子協會在行業內部評定的“中國種業五十強”稱號標注在種子標簽上。
(3) 藥劑處理種子中毒引起的癥狀、可使用的解毒藥劑的建議等在種子標簽上不標注。
(4) 種子種植適用范圍、抗逆(病)性等內容被隱瞞或篡改。
種子標簽是商品種子的重要屬性之一。種子標簽的不規范標注易給種子使用者造成誤導,使其做出錯誤的決定,不但不能達到增產增收的目的,甚至造成更大的經濟損失,所以真實、規范的標注種子標簽顯得尤為重要。
自《標簽通則》實施以來,為嚴格商品種子管理,各地種子執法部門加強了市場監管,加大市場查處力度。同時作為種子企業應更嚴格的要求自己,認真按照《標簽通則》標準的要求進行規范標注,避免給企業帶回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發表于<中國種業>2008年10期